
2022年05月09日,祁阳交警文明铺中队接警:称在文明大道汽车站附近一辆小型汽车与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现场有一人受伤。
交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经了解,当日18时10分许,驾驶员张某伟驾驶小车由祁阳市文明铺镇政府驶往文明大道汽车站方向,途径汽车站出口地段南往西向左转弯时,与北往南唐某伟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唐某伟受伤。值得庆幸的是,摩托车驾驶员当时佩戴了安全头盔,虽然受伤但并无大碍。交警在现场勘查时发现涉事摩托车未悬挂号牌,经核查该摩托车未进行注册登记,且没有按规定缴纳机动车交强险。当民警要求双方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摩托车驾驶员唐某伟说话含糊,承认自己未取得驾驶证。在对双方进行酒精检测时,又发现摩托车驾驶人唐某伟存在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其呼气酒精含量达到了51mg/100ml,属酒后驾驶第二档。本次事故中,小车驾驶员张某伟转弯车辆未让行直行车辆,负事故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员唐某伟虽未达到危险驾驶罪标准,但因其无证酒后驾驶无牌摩托车,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并处以2200元罚款。
交警在此呼吁广大市民,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莫因一时侥幸而悔恨终身。
责编:周红艳
来源:祁阳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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